药案情节之恶劣,手段之残忍,不由分说。 之所以引得群情激愤,主要还是因为其辩护律师的三条开罪方式:
1. 悔过情节 2. 激情所致 3. 个人优秀
于是引来网民对法律的声讨, 直接开始抨击中国法律的不公正,抨击军二代乱法。
我说亲们啊, 这是辩护律师说的,不是法官说的,有些常识好么。。。 辩护律师说法官是sb也不会干涉司法独立啊亲们啊
后有谣言说判了三年,更是引得无数唯恐天下不乱的无聊人士疾呼: 法律已死。
不是说多相信法律,而是说大家骂人要先知道骂的是什么,现在说司法不公正还为时过早。
查了一下,药是被警方在多方取证后捉拿归案的,而不是被这些小报记者发现的。 而且上次引起轰动只是庭审而未宣判,而药辩护律师的低水平表演更是引起了民众的广泛关注,这下本可以私了的事情更没法遮拦了。
这律师就是来炒作的。
还有那个北京啥大学教授, 哥最近压力大给你点激情好伐。
要是谈危机公关,这些人可是失败的楷模。
最新消息是被害人家属被请到法院谈话,看来是快要宣判了,法院在做家属的工作,希望以罚代刑。
个人对此案的看法,所谓被告提出的几点离奇理由自然不会被采纳,而且中国法律虽有不公正也不会如此儿戏地随便判个三两年。最终的量刑着眼点只有是否判死刑上,而不判死刑的理由只有两个,一个是自首行为和坦白行为, 另一个是被告方的赔偿态度和受害方的接受态度。 前者就能体现灰色活动力了,法院要真说有自首情节那小老百姓们说什么都不算。后者目前看受害人丈夫情绪非常激动,大有药不死不甘心之势。 这次被请入法庭谈话估计也是动之以理晓之以利并稍做威胁一下。如果出来后改口接受赔偿那么说明内部工作已经到位了,换句话说钱给到位了。
估计一下结果,近日该案就该判下来了。 估计最后是个死缓,强调一下自首和赔偿,还有家人谅解,就算过去。要是真判个死刑,也确实说明他们公关能力实在有限,平个民愤也不错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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